专业提供高端人才项目
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86-13777015380
联系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田胡路318号
联系邮箱:
gig_accelerator@giginno.com
热门推荐
首页>>行业资讯>>优惠政策>>详情
海内外人才企业落户镇海建设孵化器可享受怎样的创业政策补助?
发布时间:2023-08-17|作者:

海内外人才企业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可享受怎样的创业政策补助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 150 万元、100 万元和 5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晋级补差,其中专业孵化器另行给予 50 万元奖励。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和 15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晋级补差。

 

人才企业如何申请孵化器众创空间

各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行申报,点击“办事大厅”专栏,搜索并选择“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点击“业务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点击左侧“业务填报”,再依次点击“开始申报【政府服务2.0】”“在线办理”“进入办事”,随后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海内外人才企业创业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可享受怎样的创业政策补助

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元、40万元和 3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和浙江省科技大奖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对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 30 万元、25 万元和 2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对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 20 万元、15 万元和 1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

【雄镇英才创业园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引进、项目落地、战略梳理、创业孵化的一站式服务。】




域名备案号:浙ICP备2023011101号-1 浙公网安备33021102001142号
Copyright © 2016-2023 雄镇英才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