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类别
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在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及交叉科学领域,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瞄准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组织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前沿技术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发展。
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基金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应为受聘于依托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在宁波缴纳社保费12个月以上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4.同一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限1项。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的基金项目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2024年度基金项目;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均未存在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逾期一年以上尚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函;
8.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未满5年。申请人须为项目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项目获批后须承诺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
9.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
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数学领域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15%
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