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外人才建立科技型公司可获得怎样的创业政策补贴?
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 1000 元创业政策奖励。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创业政策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 2000 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对政策支持年度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并确认证书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通过认定。对认定为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和 2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奖励。
海内外人才建立科技型公司支出技术交易实际付款可获得怎样的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交易实际付款金额给予一定奖励。其中,符合创新券政策的给予不超过 30%、最高 1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符合技术交易补贴政策的给予不超过 10%、最高 50 万元创业政策奖励
海内外人才建立孵化器、众创空间可获得怎样的创业政策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 150 万元、100 万元和 50 万元政策补助奖励,晋级补差,其中专业孵化器另行给予 50 万元奖励。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和 15 万元政策补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