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高端人才项目
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86-13777015380
联系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田胡路318号
联系邮箱:
gig_accelerator@giginno.com
热门推荐
首页>>行业资讯>>行业资讯>>详情
宁波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10-29|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命脉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浙江宁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康达洲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洲际”)投资建设的康达洲际(梅山)健康产业园项目,是中国单体规模最大的集医疗设备研发、生产、临床培训、教学、医疗服务等为一体的高端医疗产业园区。当前,美康生物正在全力打造美康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积极争取、推动引进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等落户宁波市、鄞州区设立分中心,以期实现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宁波地区最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宁波生物医药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宁波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中,以下是对该政策主要内容的归纳:

一、支持新药研发

  • 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中药创新药

    • 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
    • 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包含中药人用经验临床研发阶段),按不超过Ⅰ、Ⅱ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完成Ⅲ期临床试验提交注册审批并受理的,按不超过Ⅲ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允许紧急上市提交注册审批并受理的1类创新药,按不超过Ⅰ、Ⅱ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亿元。
  • 2类化学药、2类生物制品、中药改良型新药

    • 按研发不同阶段给予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3类化学药及生物制品仿制药

    • 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4类化学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及同名同方中药、1~3类兽药

    • 取得注册证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医疗器械创新

  • 获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生化类诊断试剂、低值耗材除外):

    • 按单品种不超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
  • 获得创新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 单品种分别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域名备案号:浙ICP备2023011101号-1 浙公网安备33021102001142号
Copyright © 2016-2023 雄镇英才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