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半导体行业创业优惠政策
宁波镇海针对半导体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奖励、税收减免、融资支持、房租补助、产业链协作奖励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归纳:
一、财政奖励与资金支持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的集成电路制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 对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800万元。
营业收入奖励:
- 对集成电路设计(含EDA工具研发)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5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奖励,最高20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10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奖励,最高800万元。
- 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 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 对自主研发产品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上台阶奖励:
- 芯片设计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
- 晶圆制造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25亿元、5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
- 材料装备和封装测试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累进补差奖励。
其他奖励:
- 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1000元奖励。
- 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如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300万元奖励,省级研发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等。
-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并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50万元奖励。
- 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也给予相应奖励。
二、税收减免与费用优惠
镇海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为半导体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和费用优惠,具体政策需结合上级政策执行。
三、融资支持
贷款贴息补助:
- 对实际到位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项目,给予新增贷款不超过LPR利息的50%贴息补助,补助期限3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扶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的创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可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风险补偿与奖励:
- 对科技贷款中提供相关服务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担保费和保险费奖励。
四、房租补助
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 扶持期内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累计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 对集成电路企业,落户运营一个会计年度后,给予办公研发或生产用房等场地租赁费用的5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每年可给予最高150万元生产和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购房补助:
- 对集成电路企业,首次购买办公研发或生产用房等场地的,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的8%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五、产业链协作奖励
封测与代工奖励:
- 对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封装、测试代工的企业(不含整合元件制造商),按照封测费用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 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开放产能为企业代工流片(8寸片及以上)的,按照每片(按8寸折算)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首购首用奖励:
- 对企业首购首用集成电路企业自主开发的芯片或模组,且年度采购金额累计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采购金额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首购首用同一行政区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设备、材料,且年度采购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其他支持措施
人才引进与培养:
- 通过“雄镇英才”等高端项目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为半导体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
-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 对新获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按照市级补助50%的标准,给予第一权利人配套补助。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鼓励引进和新建集成电路设计、测试及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
- 对新建的专业技术或综合技术服务平台,成立之日起3年内给予其项目设备自筹投入的2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对服务平台注册行政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超过30家的公共服务平台(机构),按其服务收入10%的比例,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设立专项投资基金:
- 联动市级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区集成电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0亿元,分期实施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