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区新材料行业创业优惠政策
宁波镇海区针对新材料行业(以及更广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优惠政策是全面而丰富的,旨在鼓励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归纳:
一、财政奖励与资金支持
初次认定奖励:
-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不同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30万元奖励;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15万元奖励;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则给予10万元奖励。
项目资助:
- 镇海区针对科技企业人才项目制定了全面的创业扶持政策,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600万元和300万元。
- 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以及由领军及以上人才或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入选的项目,可给予个性化支持措施。
- 对入选的资本型创业团队项目,按申报时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最高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 扶持期内,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累计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贷款贴息补助:
- 扶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的创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可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其他补助:
- 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在扶持期满后若验收合格并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还可获得最高300万元新增研发补助、最高1000万元新增发展激励补助、每年最高150万元生产和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等。
二、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可从25%降低为15%缴纳。
增值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即制造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人才引进与培养
人才引进补贴:
人才租房与购房补贴:
- 政府提供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帮助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
四、其他支持政策
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支持: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并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50万元奖励。
-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也给予相应奖励。
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
-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 对新获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按照市级补助50%的标准,给予第一权利人配套补助。
金融服务:
- 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免抵押贷款、担保费、保险费等优惠,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
- 对科技贷款中提供相关服务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担保费和保险费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