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海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优惠政策
宁波镇海区针对科技型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归纳:
一、财政奖励与资金支持
项目资助
- 入选“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的创业团队,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 对入选的资本型创业团队项目,按申报时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最高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 对入选的创业个人项目,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
- 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以及由领军及以上人才或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入选的项目,可给予个性化支持措施。
初次认定奖励
-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不同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30万元奖励;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可获得15万元奖励;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则给予10万元奖励。
- 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1000元奖励。
- 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其他奖励
- 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 对自主研发产品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如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300万元奖励,省级研发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等。
二、税收减免与费用优惠
企业所得税率优惠
-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可从25%降低为15%缴纳。
增值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即制造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亏损弥补年限延长
- 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办公与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租金补助标准
- 扶持期内,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累计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四、贷款贴息补助
贷款贴息
- 扶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的创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可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
五、人才引进与培养
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 通过“雄镇英才”等高端项目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六、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支持
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并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50万元奖励。
众创空间奖励
-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也给予相应奖励。
七、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
专利奖励
- 对新获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按照市级补助50%的标准,给予第一权利人配套补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和5万元奖励。
八、金融支持
科技贷款优惠
- 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免抵押贷款、担保费、保险费等优惠,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
- 对科技贷款中提供相关服务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担保费和保险费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