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更大力度吸引天下英才与宁波共成长,宁波市推出了甬江人才工程。
二、引进对象与重点
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将聚焦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宁波产业导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
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现代健康等全市重点发展产业,以及前沿新材料、未来智能、空天科技、未来海洋、量子科技等新兴和未来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级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已获得宁波下辖区(县、市)及开发区政策支持的、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已全职落地宁波的以及承担市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的人才和团队。
三、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4年度甬江人才工程分双创人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等3个类别。
(一)双创人才项目
分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等3个子项。具体申报条件为:
1.创新人才项目
(1)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第一批截至2024年4月15日满3年;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15日满3年,下同),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城市经济领域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2022年1月1日以后,下同),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宁波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
(3)人才依托单位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申报人近5年内来宁波工作或创业(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截至2024年4月15日、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满1年);或申报人在海外取得学位,且在海外有创业经验或曾任海外高校院所、企业中高级职务的,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2年,计划来宁波创业。
(3)申报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
(4)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3.青年人才项目
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其中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重点支持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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