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25年宁波科技型中小企业常态化优惠政策申报,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信息整理的关键指南:
企业注册与经营:
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不包括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15类经济实体(具体可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等。
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企业规模与财务状况:
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企业注册登记:
在宁波市内注册的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居民企业,登录浙江省政府服务网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使用法人账户进行注册和登录。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确保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自主申报:
按照政策规定的受理批次和时间要求,网上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核实。
审核与公示: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核查(如需)。
审核通过后,将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优惠政策
财政奖励与资金支持: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根据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自主研发产品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等,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金支持。
税收优惠: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税前加计扣除或摊销。
金融支持:
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贷款、担保费、保险费等优惠。
加强科技信贷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可向所在地科技支行申请科技信贷风险池贷款。
人才引进与培养:
通过高端项目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宁波创业创新。
对入选的资本型创业团队项目、创业个人项目以及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等给予项目资助。
其他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前沿技术攻关、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
对新获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给予配套补助。
四、注意事项
及时关注政策更新:由于政策可能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宁波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公告和指南。
准备齐全申报材料:按照政策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遵守申报规定和流程:遵守宁波市规定的申报规定和流程,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关注审核进度。
针对2025年宁波海内外人才常态化优惠政策申报,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信息整理的关键指南:
一、申报类别与条件
创业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具有海外创业或工作经验,或在国内取得显著创业成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需在宁波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需达到一定金额,且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一定比例。
创新人才: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具有显著学术成就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需与宁波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承诺在宁波连续工作一定年限。
青年人才:
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
需在宁波缴纳社保,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如学历、专业、就业单位等)。
团队项目:
包括创业团队、创新团队、资本引才团队等。
团队需包括一定数量的带头人和成员,且成员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从业经验。
团队需在宁波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和民间资本投资需达到一定金额。
二、支持政策与待遇
项目资助:对入选的科技创新、城市经济领域的人才和团队,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项目资助。对资本引才团队,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生活安居补助:对新引进的青年人才、硕士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具体金额和条件根据政策规定执行。
金融信贷支持:入选的人才和团队可享受宁波市提供的金融信贷支持政策,包括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
其他支持政策:包括交通出行服务、健康医疗保障、休闲旅游等暖心服务类政策。部分政策可能针对特定类别的人才或团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