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近年来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一系列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宁波市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了多项优惠措施。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即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为其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同样可享受50%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并按20%的税率纳税。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得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税收红利,激发了其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除了小型微利企业,宁波市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这些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极大地降低了其税收成本。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内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这一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财务安排空间,有助于其更好地规划未来发展。
在增值税方面,宁波市同样推出了多项减免政策。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自2023年延续至2024年,持续为小微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同时,对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外,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涵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个税种,进一步降低了其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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