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海区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涵盖研发投入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成果转化奖励、科技金融扶持等多个维度,以下是具体政策内容:
一、研发投入支持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对纳入研发投入统计体系、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研发强度不低于上年度且上年度加计扣除金额新增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给予分段奖励。增量在50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1%奖励,500万至2000万元(含)部分按3%奖励,2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5%奖励,合计最高80万元奖励。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企业,由市、区两级共同按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研发机构认定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每家30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省级企业研究院晋级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另行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和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创新载体建设支持
技术创新专项:
开展镇海区“十四五”技术攻关重大专项计划,围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对列入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产业创新平台,鼓励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一事一议”。
对获评国家、省、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