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海区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涵盖研发投入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成果转化奖励、科技金融扶持等多个维度,以下是具体政策内容: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
产学研合作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交易实际付款金额给予一定奖励。其中,符合创新券政策的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万元奖励;符合技术交易补贴政策的给予不超过10%、最高50万元奖励。
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建设奖励:
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其中专业孵化器另行给予50万元奖励。每年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50万元奖励。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和15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二、科技金融支持
科技贷款优惠:
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免抵押贷款、担保费、保险费等优惠,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
对科技贷款中提供相关服务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担保费和保险费奖励。
三、其他专项支持
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1000元奖励。
对首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院士工作站建设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院士工作站和市级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技术经纪人奖励:
对经镇海区科技局备案的技术经纪人促成在区内转化的科技成果,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万元,每人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